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曼 2022-08-09 09:36:40
俄乌冲突下,中国外贸企业可能遇到哪些风险以及企业该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近日,在RCEP政策解读与利用系列培训会上,北京市保利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宁表示,当前形势下,出口俄乌地区的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退单风险、违约风险、经济制裁风险、知识产权风险、收款风险以及其他由于冲突造成的风险。他强调,出现风险时,企业处理问题的态度很重要,企业不要总是妥协让步。
针对上述风险,李国宁为出口企业提出了对应的建议。
对于退单风险,首先,应分散风险,避免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当客户突然大量采购货物时,不要第一时间按订单总量投入生产,应先向客户确定发货的时间和批次,尽可能分批次准备货物,降低亏损风险。其次,不要因为是老客户就盲目信任,给他们非常长的账期。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100%电汇的方式;如果双方都比较谨慎,可以采用信用证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对方取消订单导致损失的,买方须赔偿;认为交易较为反常的,应对交易及交易对象做背景调查;订制产品的大额订单需要谨慎接收,并且要收取定金。
为避免违约风险,企业需要在合同中加上以下四个条款:一是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管辖,并且最好把管辖权约定到中国内地的仲裁院或法院;其次是约定到中国香港或新加坡(如客户坚持要第三国),以降低维权成本;二是与俄乌地区的客户进行交易时,可在合同中将已发生近半年的俄乌冲突明确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三是对于某些产品价格波动大的行业,可在合同中添加情势变更原则,约定价格只有在波动到什么范围才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四是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比较大的加工型企业,可在合同中约定,原材料价格的采购以中国企业采购时为准,否则受俄乌冲突影响,原材料价格急剧变化可能导致中国企业遭受较大的亏损。
对于经济制裁风险,“黑名单”是美国实施制裁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在当前俄乌冲突下,美国、欧盟等已经将超过1500个俄罗斯实体列入制裁清单,所以中国企业在对俄开展任何商务活动之前,都应将针对合作方的“黑名单”风险筛查工作视为重要合规前提。
在知识产权风险方面,一方面,因为俄罗斯目前推出了不友好国家和实体清单,现在这些不友好国家的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在俄罗斯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已不被保护。当前俄罗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可能已经下降了一个梯度,所以企业应该重视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可能出现在俄专利收购或企业收购的业务机会,因为在俄专利不受保护的企业,或有将其专利卖给中立国家企业的计划,在此情况下,中国企业处于较优势的地位,能够以较合理的价格买到有用的专利,从而有利于企业在俄开展业务。
对于收款风险,李国宁认为,企业在与俄罗斯客户交易时,应尽可能采取人民币结算或者卢布结算,避免由于俄罗斯客户无法付款而导致自身损失;多关注国内外的企业信用榜单,对于已经被列入榜单的“老赖”企业,应谨慎与之进行交易。
此外,企业可能会面临货损风险,目前出口至俄罗斯和乌克兰的船只和中欧班列受到的影响虽然不大,但仍有可能发生货损的情况。李国宁建议,应尽可能采取FOB或者CFR的交货方式,避免因运输费用过高而造成企业损失。对于退货/不提货风险,李国宁说,要视产品属性作出决定,如果是低价值/保质期短的产品,应及时在当地转售或者直接弃货以节约仓储成本;如果是高价值产品,应及时安排船只退回国内。
最后,要学会判断纠纷的发生是否系俄乌冲突客观原因引起。有些案件中,欠款发生在前,俄乌冲突在后,本该在半年前就支付的尾款被对方公司以财务人员出错等各种借口一再拖延,中方企业不能继续消极等待;需要及时求助,进对门找对人。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向贸促会、贸法通等平台求助,联系专业律师等方式,及时向交易方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错过争议解决的最佳时机。对于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性问题,积极进行协商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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