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汪文正)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期将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
此次系统整合工作大幅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申报、报送资料、办税程序、证明开具和分类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为明确相关事项,税务总局近日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据了解,为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公告》施行后,对于因退(免)税申报凭证没有电子信息,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纳税人,收齐电子信息后即可直接申报出口退(免)税,不再需要提前办理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对于因未收齐退(免)税申报单证,而无法按期申报退(免)税的纳税人,收齐申报单证后即可直接申报出口退(免)税,不再需要提前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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